超巿標價與收銀機價不符 有貨品買貴9成

2014101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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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發現有超巿貨架標示價和收銀機價格資料有差異。(資料圖片)
消費者委員會今日公布新一輪調查結果,發現超巿貨架標示的產品價格和實質支付金額存在差異。調查在今年6月至7月在全港15間連鎖超巿銷售點進行,調查員共計進行21次交易,購入252項貨品,主要為特價貨品。結果發現18項的貨架標示價與實質價格有差異,當中12項的實質金額較標示價高,6項的實際金額則較低。
在差額方面,最高差額的貨品較標示價貴90%,標示價為10元,但消費者到櫃枱付款時卻要支付19元。消委會續指,若顧客質疑價格不符,超巿一般做法是由職員去查看貨架價錢牌是否有誤差,換言之若消費者非當場發現,事後或因超巿貨架標示價更新,而失去證據追討。
消委會又批評,超巿在促銷時常以刪除較高價錢的方法標示價格,以彰顯貨品已減價,卻未說明被刪的價錢到底是「標準價」、「原價」,抑或「建議售價」,令消費者混淆,且部分減幅極小,僅有0.1%降價,易惹誤會,促超巿在減幅輕微的貨品上避免標「特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