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指7成酒店或旅館僱主涉剝削僱員

2014120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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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總會調查發現7成酒店或旅館僱主涉走法律罅。(機構提供)
飲食及酒店業職工總會調查發現,7成酒店或旅館僱主涉走法律罅,編更時刻意安排員工每做滿三周便停工一周,以逃避負上《僱傭條例》勞工保障範圍,企圖卸責,更有僱主以試工為名壓榨員工。
工會今年11月以電話訪問305名現職或曾任職房務員工友。《僱傭條例》規定僱員連續四周為同一僱主服務,每周工作不少於18小時(俗稱4.18),即可享有薪年假、法定假日、代通知金、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等福利及保障,惟調查發現70%酒店或旅館僱主均企圖逃避責任。
工會引述受訪工友指,行內經常出現以試工形式剝削工友現象。有酒店僱主以「試工」為名,要求員工接受極低的工資,為酒店工作3至14天不等,試工費每日由40至150元不等。工會重申,《僱傭條例》並無所謂「試工」安排,僅存在試用期。工會要求酒店僱主停止任何刻意中止僱員連續性契約安排,停止以「試工」為名壓榨工友,向僱員補足不少於最低工資水平的工資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