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內地生擅取ATM遺款 罰款兼留案底

2015021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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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越今日出庭,她被判罰1千元及需賠償,亦留有案底。(林伊蘭攝)
持雙程證的科技大學3年級女生洪越,在去年2月5日擅取他人遺留在科大恒生銀行櫃員機的4900元,因而被控1項盜竊罪,她早前認罪,案件今日在觀塘法院宣判。被告因案留有案底,並需罰款1千元,及向事主賠償損失。
因法官早前質疑控方的檢控準則,律政司一方今早派出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到庭解釋。專員指,過去同類案件中,有要求被告守行為,而不作檢控案例,但考慮是否作檢控時不會考慮被告是否聘請私人律師,或曾否去信律政司要求以守行為形式替代。專員又認為,本案涉案金額達4900元,是「大數目,倘允被告守行為是偏離原則。
另外,辯方律師在上次開庭後,曾去信要求以守行為替代檢控,控方未有答允。法官聽取後認為律政司要讓公眾看到檢控準則是公平公正,重申不明白控方理據,認為自身要悍衞法治。不過控方最終未有撤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