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樓業主無裝消防設備遭控 呻被榨棺材本

201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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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小姐指每層樓梯邊都有滅火筒;左圖為堅信樓。(黃雄攝)
西灣河一幢樓齡逾40年舊樓的13名業主,被消防處票控沒有依指示設置消防系統罪,案件今(26日)於東區法院提堂。他們應訊後,連同區內其他舊樓業主同在庭外抗議,訴苦指現行法例硬性規定要在舊樓加裝消防設備,惟舊樓結構難以負荷,工程「無肉食」難以覓得承包商外,工程費亦令年老業主難以負擔。他們控訴消防處及屋宇署等部門各自為政,試過裝好消防水箱後,卻又被屋宇署指屬僭建而須拆掉,完全無視小業主難處:「根本就係榨取我哋嘅棺材本,不同部門幾年來不斷滋擾我哋,真係畀佢哋搞到有精神病!」有業主甚至憤言要「消防處長引咎辭職」。
13名涉案被告均是堅信樓的業主,他們聯合聘請同一名律師作代表,控方申請將13張傳票合併處理,辯方則申請暫緩答辯。法庭現將案押後至6月25日再提堂,好讓各被告有足夠時間諮詢詳細的法律意見,以及準備相關的專家報告。
據了解,眾被告打算成立業主立案法團,亦準備聘請專家研究該大廈的情況,是否合符法例中的合理辯解,即加裝消防設施會危害大廈結構以及技術上的不可行。
堅信樓高6層樓另加天台,只有一條約1米闊的樓梯讓住客出入。消防處早前要求業主們在大廈天台加設水缸,但父親是業主的嚴小姐今受訪時指,天台大部分地方屬私人擁有,公共地方只有樓梯部分的不多地方。同時,天台的地板單薄,難以承受重達2千公升的水缸,亦會加重滲水問題,而工程需從地下起加裝鋼筋並貫穿各樓層,費用高昂。
嚴小姐又指,消防處並要求在大廈部分樓層加裝高達2、3米的消防喉轆,並非觸手可及之處。她曾致電處方詢問如何解決問題,對方竟回應若遇上火警,便自行找摺梯甚至椅子拉喉;她批評處方的回覆荒謬。嚴小姐解釋,附近的大廈作出類似的改建後,竟遭屋宇署控告僭建,她批評政府各部門之間欠缺溝通,互相推卸責任,是「搵居民嚟搞」;故此有居民高呼要「消防處長引咎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