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引指霸王致癌 證人斥《壹週刊》斷章取義

201503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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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飛龍今日出庭,他指《壹週刊》斷章取義引述其談話內容。(高嘉業攝)
霸王控告《壹週刊》誹謗案今日繼續審理,在涉案報道中受訪的香港中毒諮詢中心總監劉飛龍早上在高等法院作供。
對於涉案報道指,「醫生表示長期接觸可導致皮膚敏感出疹,損害肝腎功能,甚至引發癌症」,劉飛龍表示該段落沒有寫出他的姓名,認為不是引述他的說話,而他至今仍不覺得二噁烷「好影響到個腎」。
對於文中提及會「引發癌症」,劉飛龍則指傳媒斷章取義「好危險」,直言任何東西就算可引發癌症,都不會「一食完就致癌」,而是說可能致癌的機會。此外,二噁烷會致癌是在動物實驗得出的結論,在人類方面則未能肯定。
劉飛龍表示,他不會如報道般用「危險邊緣」這個字眼,因何謂危險並無一條線,並指出為危險劃一條界線「無聊」,因為全世界都不會有確實的危險界線。劉飛龍稱,記得自己曾告訴《壹週刊》女記者,二噁烷含量在10ppm以下一定安全,同時有可能說過20至30ppm含量倘長期使用,有可能致癌,如可以應盡量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