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震遠欠薪案 官稱張無錢還便會判囚

201503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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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震遠(中)獲准保釋至下月20日判刑。(何全泰攝)
香港商品交易所早前被法庭頒令清盤,牽涉官司停不了。擔任該公司主席兼董事的前行政會議成員張震遠,今日在九龍城法院承認兩項控罪,即「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及「沒有支付任何根據審裁處的判令須支付的款項」。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指被告無力賠錢,判囚合適,現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保釋至下月20日判刑。
56歲被告張震遠,被控於去年3月11日,未有支付馬兆龍於前年5月1日至前年8月30日的欠薪;以及未有根據勞資審裁處在前年11月11日的頒令,向馬兆龍支付逾33.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