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訊前主席陳家松涉受賄欺詐遭控 周四提堂

201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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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上市公司佳訊(控股)有限公司前主席陳家松2項控罪。(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訴上市公司佳訊(控股)有限公司前主席陳家松,控告他涉嫌收受100萬元賄款,利用欺詐手段,誘使該上市公司以3億8千萬元收購一間投資公司的股份,案件於周四(4月2日)在東區法院提堂。
60歲被告陳家松,為佳訊(控股)有限公司前主席,被控共2項罪名,包括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以及一項欺詐,涉嫌違反《盜竊罪條例》。
廉署指,被告於案發時為佳訊副主席,佳訊的業務包括提供財經服務、無線應用發展服務,以及採礦業務。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09年10月至2010年6月期間,向佳訊的董事會,偽稱一間投資公司持有另一間正在內地收購採礦權的公司的100%股份,意圖詐騙及誘使佳訊,以3億8千萬元收購該投資公司。
另一項控罪則指,被告涉嫌於2009年10月28日,接受該投資公司東主100萬元現金,作為促使佳訊與他訂立收購協議,由佳訊一間全資擁有附屬公司,根據有關協議以3億8千萬元的代價收購該投資公司的報酬。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周四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