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多利亞幼園賄賂案 校長家長齊脫罪

2015041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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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園校長李凌秀及家長汪穎均脫罪。(資料圖片)
大角咀維多利亞(君匯港)幼稚園女校長李凌秀(44歲),涉嫌在前年年底至去年中收取女家長汪穎(39歲)6千多元的名牌圍巾和外套,又疑教唆3名老師收禮,李及汪事後被廉署拘控。首被告李凌秀被控1項煽惑代理人收受利益和2項代理人收受利益共3罪;次被告汪穎被控4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件今日在九龍城法院裁決,2人被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認為,沒有證據顯示次被告送禮可以獲得厚待及打好關係。而校長方面,因學校有回禮政策,若教師在收禮物時怕尷尬不敢拒絕,可以回送相當價值的禮物,裁判官認為政策成為「免死金牌」。裁判官又指,雖然2名被告行為相當可疑,但沒有足夠證據推斷2人有罪,故判她們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