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人違例唔戴安全帶兼伸出天窗 警方跟進

2015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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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人上半身從私家車天窗伸出,被質疑違反交通條例。(溫國佳攝)
政改「民意戰」持續,政府官員和泛民議員今日(3日)分別落區爭取市民支持。泛民議員發起車隊遊行,在港九多個地區設置街站並派發傳單。車隊途經港鐵旺角東站時,東網發現工黨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涉嫌違反交通規則,在私家車行駛期間未有佩戴安全帶,更把身體伸出私家車天窗外站立「嗌咪」。李卓人事後在社交網站貼文,指是次慢駛遊行已經申請不反對通知書,質疑為何不能站在天窗「講嘢」,但都準備被票控。警方表明會跟進事件。
數十名泛民議員連同支持者,包括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梁家傑、民主黨劉慧卿、民協馮檢基等參與「向假普選說不」車隊遊行。遊行隊伍早上11時在大角咀出發,沿途有不少警員戒備。車隊大約11時06分抵達港鐵旺角東站,一輛黑色七人車在雙黃線停低後,李卓人將身體由天窗伸出,「嗌咪」向途人宣傳反袋住先訊息,惟當李卓人一邊「嗌咪」時,私家車一邊慢慢駛走。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F《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除非獲特別豁免,否則私家車、的士或公共小巴後排座位上如設有安全帶,乘客須要配戴安全帶穩妥繫於其座位上,司機亦要確保乘客戴好安全帶,才能駕駛車輛,否則一經定罪,司機及乘客可被處罰款5千元及監禁3個月。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若車輛備有安全帶便必須佩戴,否則屬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司機及乘客都涉犯法,可被罰款。李卓人在車輛行駛時,不但沒有佩戴安全帶,更將身體伸出車箱,涉嫌違反法例。
東網記者下午2時致電李卓人查詢事件,但他未有回應。對於東網質疑李卓人是否因議員身份,擁有特權,行車時毋須佩戴安全帶,李卓人傍晚6時在社交網站貼文隔空回應,「今天是有申請不反對通知書的遊行,是慢駛,為何不能站在天窗講嘢。不過,話雖如此,我都準備被票控,所以無特權。」李卓人在貼文中更付上一張他把身體伸出私家車天窗外站立「嗌咪」的照片,懷疑有人知法犯法,屢犯相同罪行。
泛民的車隊之後巡遊至深水埗和荃灣的街站。在荃灣街站,泛民議員被市民批評,有市民手持涼瓜,指靠泛民就「瓜得」,亦有人批評他們的行動擾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