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涉收餅卡花旗參包庇賭檔 押後提堂

2015050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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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永傑被控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等罪,案件稍後於荃灣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3人,控告他們涉嫌分別收受利益,以及經營一個非法賭檔。其中報稱警長的46歲首被告賴永傑,以及報稱無業的46歲次被告歐培蘭,被控合共5罪,包括2項訂明人員收受賄款罪,案件本今在荃灣法院開審,但控方在開審前表示,因廉署上月中掌握到新證據,故被告會被控以更嚴重控罪。
控方申請修改控罪,最新控罪指首被告涉嫌公職人員行為不當,包括2012年6月至前年9月期間,涉嫌故意未有就次被告經營非法賭檔作出執法行動,首被告亦涉嫌向次被告披露警方作出反賭博行動的機密資料,同時首被告亦涉向次被告收取1千元現金、2張餅券、1包花旗參。最新控罪亦指首被告公職人員涉收受利益罪。至於次被告被控3項控罪,包括2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1項串謀管理賭博場所。
案件押後到本月21日於荃灣法院提堂,稍後控方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往區域法院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