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昌驗車弊案 11名測試員各囚3至5個月

201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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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被告承認串謀偽造文件罪,各判刑3至5個月;圖為案中部分被告。(資料圖片)
屬運輸署指定驗車中心之一的「大昌貿易行汽車服務中心」之九龍灣驗車中心,早年被揭發造假事件,該中心11名認可車輛測試員,被廉署揭發他們在4年間串謀刻意向公司的貴賓顧客放寬檢驗,讓本來不符法例規定的私家車及輕型貨車通過測試,從而令車主們成功獲運輸署續牌;11名被告早前承認一項串謀偽造文件罪,今日在區域法院判刑3至5個月;而同案另外3名上司,則押後至本周四判刑。
法官判刑時表示,考慮到11名被告只是受上司指使,大部分人亦願意指證上司,案件審訊已達3年,對被告造成困擾;但基於眾人犯案長達4年,而放寬檢驗亦涉及汽車的剎車系統,行為影響公眾利益,裁定案中10名有指證上司的被告,各囚3個月,而被告李健明因不願指證,故囚5個月。
11名男被告依次是陳耀強、鄧紹光、李健明、陳志偉、陳文寶、梁展鴻、梁永輝、盧志雄、馬文聰、羅國森及林錫華。控罪指他們在2007年3月12日至2011年11月7日間,在港串謀他人製造虛假證明書,即訛稱有關私家車及輕型貨車宜於道路上使用,並符合《道路交通條例》規定,意圖由有關車主藉使用該等文書誘使運輸署接受為真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