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話你知:2017特首普選方案是甚麼?

201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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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今年4月下旬公布2017年特首普選方案具體內容。(資料圖片)
港府今年4月下旬公布2017年特首普選方案具體內容,並原封不動提交立法會今日開始審議,今次政改方案按照《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八三一」框架制訂,降低「入閘」門檻至120個提名委員會委員聯合推薦,最多有10人「入閘」成為特首參選人,經每名提委逐一表決,取得過半數支持的2至3人「出閘」成為候選人,讓五百萬名合資格選民以一人一票,一輪簡單多數制選出特首當選人,毋須取得過半數有效票。
特首普選方案於「入閘」、「出閘」及普選階段等核心問題都有明確規定,按照人大「八三一」決定規定,提名委員會維持由1,200人及四大界別同等比例組成,各界別的組成和選民基礎與現有選舉委員會相同,任期五年。
特首普選首關降低「入閘」門檻,任何人士取得最少120個提委明票提名,即可「入閘」成特首參選人,上限為240名提委,每名委員只可推薦一人,換言之最少5人,最多10人「入閘」。
「出閘」階段方面,按照人大「八三一」決定,每名參選人須取得過半數、即最少601名提委支持,方能「出閘」成為特首候選人,政改方案提到每名提委採用不記名方式,最少投票支持2名參選人,最多可投票支持所有參選人,獲過半數支持且最高票的2至3名參選人,成為正式候選人,如出現同票或少於2人獲過半數支持等技術性問題,則留待本地立法處理。
至於普選投票安排,五百萬名合資格選民以一人一票方式,一輪投票,以「得票最多者當選」方式選出特首當選人,並沿用過去各級法定選舉做法,投白票被視作無效票處理,當選人須經中央任命才能成為正式特首,如中央拒絕任命須重選,詳情留待政改方案通過後,於本地立法層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