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表決:政改原地踏步 831決定仍有效

20150618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若政改方案拉倒,2017年特首選舉將沿用由1,200名選委會委員投票產生。(資料圖片)
政改方案很大機會於立法會遭到否決,政改原地踏步標誌2017年特首選舉不會由500萬合資格選民一人一票選出,要沿用2012年特首選舉產生辦法,由1,200人、四大界別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17年特首,而即使政府日後重啟政改五部曲,中央官員表明去年人大常委會「831」決定仍然有效。
人大「831」決定為香港特首普選訂定框架,指從2017年開始,香港特首選舉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而特首普選時須符合四大原則,包括明確規定提名委員會須按照現時選舉委員會四大界別同等比例,維持1,200人組成,提名門檻是提委會「過半數」支持,特首候選人數目定於2至3人等。
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5月底於深圳與全體立法會議員會面時表明,人大「831」決定不存在未實施就加以改變的可能性,以後各任特首實施普選,都要按照人大「831」,而人大「831」決定的效力並不限於一次選舉,而是長期實施,換言之即使今次政改方案被否決,政府日後重啟政改,仍需符合人大「831」決定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