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去年度接5339宗投訴 房署佔9%最多

201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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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署去年度接獲483宗有關房屋署的投訴,數字為眾部門中最多。(資料圖片)
申訴專員公署今午發表年報,交代去年4月至今年3月的公署調查及跟進工作事宜。報告指,公署本年度共接到12,940宗查詢,為近5年最高,並接獲5,339宗投訴。當中房屋署是最多市民投訴的機構,涉及483宗個案(佔總數9%),其次是食物環境衞生署及地政總署,分別有352宗(約6.6%)及319宗(約6%)。而消費者委員會及入境事務處更首次被列入最多人投訴的10個機構名單,分別涉及77宗及65宗投訴。
在全年的投訴中,有138宗個案成功以調解方式處理,為上年度的3.6倍,亦刷新公署歷年紀錄。年報顯示,本年度有25個被投訴的機構自願參與調解,比去年增加14個,而大部分成功調解的個案是有關行動延誤(47宗),其次是出錯、意見/決定錯誤(31宗),及監管不力(27宗)。當中,房屋署是擁有最多成功調解個案的機構,達39宗,其次是食物環境衞生署及屋宇署,分別有20宗及14宗。申訴專員劉燕卿表示,調解方式可用於處理輕微甚至不涉行政失當的投訴,而節省的人手則可用於調查嚴重行政失當的投訴。
公署又表示,本年度完成314宗全面調查及7宗主要調查,主要調查包括醫院管理局的病歷管理、規管易燃雪種、對公屋現有租戶居住資格的監察機制等。在調查結束後,公署提出218項建議,截至今年6月底,已有近9成建議獲有關部門及機構接納及落實。
公署亦指,在完成處理的調查個案中,有275宗涉及被投訴機構向投訴人致歉,而當中有近9成個案為公署介入後促成。劉燕卿指,公署會監察制訂《道歉法》的進展,並鼓勵公職人員勇於就錯誤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