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酒店會籍公司消費爭拗頻生 部門難執法

20150802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陳先生展示大疊尚未使用的優惠券,不滿該公司以威嚇手段要求續約。
陳先生數年前接獲促銷酒店會籍來電促銷自助餐券,受「1人價錢、2人享用」優惠吸引而購買1年酒店住宿連自助餐會籍,因工作繁忙一直未有使用服務。去年初陳接獲來電要求續會,否則將會收取10多萬元手續費,無奈下續會1年,並表明會籍完結後不會再續會,亦獲該公司書面確認。
不過,最近陳先生再接獲續會電話,頓時大感不滿,「續完1年又1年,仲話唔續要罰10幾萬,但根本就冇1條條款咁講過!」陳認為事件極不合理,不滿對方以威嚇手段要求續約。
接獲同一公司促銷電話後入會的羅小姐則曾多次嘗試預約酒店服務,但直至會籍完結仍未能成功使用優惠,「一時話滿客冇房、一時又話暑假要加錢,加完錢仲貴過我自己去訂,咁我入會嚟做咩?」羅曾致電會籍公司了解,電話竟長期無法接通,向消費者委員會求助後卻獲覆該公司在港不設辦事處而無法處理,結果求助無門。
消費者委員會過去半年曾接獲79宗涉及餐飲會籍的投訴,發言人提醒消費者應避免在電話中向陌生人提供個人資料,包括信用卡資料。同時亦先要求商戶提供合約條款及相關資料,經詳細了解後才決定交易,如有任何疑問則應避免任何交易。
海關發言人則說,自2013年7月修訂《商品說明條例》實施後至今年6月底,共開立20宗涉及酒店會籍的調查,其中19宗已完成調查,包括4宗向有關商戶發出勸喻信;其餘15宗經調查或徵詢法律意見後未有足夠證據證實違反《條例》。
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委員姚思榮指出,現時透過電話及網上購買服務的情況普遍,部分服務提供者在港不設辦事處,一旦出現問題,消費者及執法部門皆難以追究,「部門要執法,一定要有確實證據先做到,如果喺電話或者上網買服務冇詳細合約,如果喺香港又冇辦事處,部門就好難執法。」姚提醒市民,接獲電促銷時需要清楚了解公司背景及產品詳情,至於政府部門則應加強公眾教育,以免再有市民蒙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