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英豪徐傳順尹應能涉賄 准保釋9月再審

201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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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的涉賄案將押至9月再審。(羅錦鴻、陳章存攝)
上周六被廉政公署拘捕及落案檢控涉嫌行賄,有「新金王」之稱的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千億新抱」徐子淇父親徐傳順、及金融證券界名人尹應能;3人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3人均毋須答辯,辯方3名資深大律師聯合申請,將案件押後至9月1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期間辯方將去信律政司就案件進行商討。黃英豪准以100萬元保釋,而徐傳順及尹應能亦獲准保釋,金額均為50萬元;3人保釋期間不得就案件直接或間接接觸任何控方證人,並需居於指定地址。
控方確認控罪中的許浩明已去世,而控方證人包括黃英豪的律師行秘書部助理,以及香港資源的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
控罪指3人於上市公司海域化工有限公司重組時,涉嫌向該公司時任副主席兼執行董事許浩明提供一份顧問服務合約作為利益;黃英豪另被控涉嫌向許浩明提供利益,即以180萬元認購1500萬股香港資源優先股的1元認股權,作為許參與香港資源收購金至尊珠寶控股有限公司5間附屬公司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