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鳩嗚阻差辦公 四眼哥哥鄭錦滿還押候判

201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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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錦滿(右)需還押候判,下午由囚車載走。(盧志燊攝)
逾百名示威者去年平安夜在旺角「鳩嗚」鬧事,警方在凌晨時分拘捕多人。被捕人士之一的前「學生前線」成員「四眼哥哥」鄭錦滿,遭控以阻差辦公,今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罪成,案件押後到本月20日,索取背景報告才判刑,期間要還押。
裁判官表示,接納警員證供,不接納辯方的說法,辯方當時指被告因想回家而過馬路,但裁判官認為此說乃砌詞狡辯,以當時情況而言,被告聲稱誤以為可過馬路,惟若認為真的可以過路,便毋須「捐」出警方封鎖線過路,且他當時行至路中心時已被警員勸喻快返回行人路,惟被告改變方向繼續前進,故不接納辯方說法。
辯方求情表示,鄭錦滿在澳洲讀大學,此案已耽誤其學業,冀獲輕判,令被告可返澳洲繼續學業。但裁判官指,案件的嚴重性不算最低,被告候判期間需還押。
此案在6月開審,當時有范姓警員作供指,當日有上司下命令,因現場混亂,要封閉亞皆老街近彌敦道的十字路口過路線,不容許人過馬路,警員遂於馬路兩邊拉起膠帶阻止行人過馬路,范見被告在其中一邊,自膠帶下「捐」出來,范屢勸無效,上前捉着被告,被告卻想衝入人群,最後由另一名同僚上前協助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