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屯門涉襲警阻差辦公 兩學生脫罪

2015083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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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鳳在庭外高舉紙張掩面。(何全泰攝)
16歲中三男生郭賀彬及21歲大學生陳明鳳,涉今年3月8日在光復屯門行動中襲警及阻差辦公,他們今日在屯門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法官裁決時提到,控方證人的供詞與辯方呈上片段不符,如有警員作供指,在7米外見到郭賀彬掟水樽,遂上前拘捕,當時2人之間沒有其他人。不過,從片段所見,2人之間有不少人,不認為證人當時有足夠空間觀察郭賀彬掟水樽,以及上前拘捕;至於片段中亦看不到陳明鳳有拉扯動作。
案情指,郭賀彬涉在案發當日向警員掟水樽,他在被捕時,陳明鳳疑上前「搶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