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搜查:加盟手續簡單 律師提醒留意租約

201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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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成風,不單改變消費者的習慣,亦影響小店的營運模式。
網購愈趨流行,近年有集運公司推出運費較便宜的自取服務,吸引了一眾小店加盟。早前本報記者曾向集運公司查詢加盟為自取點的詳情,發現店舖容易加盟,惟亦有大律師提醒店舖要多加小心,留意租約細節,以免觸犯條例。  
本報記者早前向1間集運公司查詢加盟成為自取點事宜,對方表示加盟條件十分簡單,只需提供店舖名稱、地址、電話、最多可存倉日數以及營運時間等基本資料,經集運公司的考量後便可。成功加盟後,對方大約2至3天到把貨送到店舖,佣金則以客人的實際重量分派給自取點,每件貨以首重3元、續重1元的港元作為佣金。
「加盟成為先自取點對小店來講有兩大利處,第一,可以增加其知名度,有助推廣店舖;第二,可以開拓店舖的銷售層面。」中文大學市場學系教授冼日明表示,面對昂貴的租金,有小店選擇另覓新出路,外國早已有不少小店經營網購生意,或成為集運自取點。冼認為小店優勢在於位置方便民居,相信成為自取點將是小店未來的發展趨勢。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直言,店舖胡亂提供集運服務「非常危險」,因如客人集運第一類危險品或毒品,有關店舖有可能已觸犯管有危險品或管有毒品等條例,有可能需要負上刑事責任。龔亦表示,如店舖協助集運的為翻版物品,則需視符客人是購買自用或是再轉受圖利,店舖有可能要為後者負上法律責任。
而執業大律師陸偉雄亦提醒店舖,在加盟自取點前要多加留意租約條款,「因為店舖係最初租舖時會寫明佢嘅用途,如果之後佢地自己加為自取點,改變咗店舖用途,有機會違反租約!」陸建議店舖在加盟前先詢問業主,以免觸犯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