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信將審網絡23條衝立會 青年維持判社服

2015090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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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陽今獲法官裁定維持150小時社服令刑罰。(資料圖片)
4名示威者聲稱誤信網上傳聞指立法會即將通過「網絡廿三條」,於去年11月19日佔中期間衝擊立法會大樓,早前承認非法集結及刑事毀壞2罪,各被判150小時社會服務令;惟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向法庭申請覆核,其中3人改判入獄3個半月,正保釋等候上訴,餘下一名19歲被告鄭陽,今獲東區法院法官裁定維持社服令的刑罰。
被告代表律師指出,鄭當日是受群眾影響,一時衝動犯案,已對事件感到後悔,早前亦已完成40小時社服令,社工報告指其工作態度良好,其母親亦有到庭支持,11歲的胞妹也寫上求情信,祖父母亦讚被告孝順。法官表示,被告年輕,認為應給予機會改過,故維持社服令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