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處撐3長者覆核保選民資格 官籲持中立

20150910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選舉處代表今日出庭應訊。(鄭創思攝)
沙田法院昨日終於大致處理完逾千宗、主要由泛民提出的選民登記反對申請,今日開始處理較複雜及尚待查證個案,其中涉及3名居於老人院的長者覆核聆訊。該3名長者均居於永安健康老人中心,年齡介乎77歲至84歲,3人的交表日期同為新登記選民申請截止日(即7月2日),而選舉事務處於本月2日調查發現,3名長者均稱沒有填過或簽署任何表格,故法庭已於本周一(7日)接納反對投訴,並將個案轉介警方跟進。
惟法庭昨日收到信件指,該3名長者提出覆核及希望保留選民資格,並授權議員梁子穎的助理今日代表他們出庭。法官於庭上詢問選舉處有關3名長者的被投訴內容,處方稱,有關選民登記表格以英文填寫,投訴人懷疑3名長者對登記毫不知情,處方得知有關覆核申請後,已再致電老人院向該3名長者確認,他們均稱記起有填寫過及簽署表格,認為法庭應駁回原有投訴,接納覆核申請,處方亦解釋指,或有機會因職員首次接觸3名長者時,未有講清楚事件嚴重性,而其後再致電解釋時,引發長者記憶。
法官於判決時打趣道,大家目標一樣都希望駁回投訴,理由夠充分。而在聽完雙方陳詞後,法官裁定接納覆核申請,保留3名長者的選民資格。惟法官指出,倘非選舉處採取支持覆核立場,法庭可能不會接納覆核,而處方在投訴聆訊前已作適當調查,即使被投訴人申請覆核,處方應讓被投訴人自己提出理據,不應接觸被投訴人或再調查,因出來結果可能不好,或會遭到外界抨擊。
法官續指,處方想協助長者的意願是好,而要再調查時,應向長者展示原本那份表格,而非只以簡化方式,用電話聯絡長者,問完就了事,加上於判決翌日,有人與長者見面,長者得知判決及轉介警方處理的後果後,或引致長者改變意向的可能性確實存在。而處方在9月2日向長者展示文件時,長者回答沒有填過,但申請只發生了2個月,應是一個對事件有記憶的合理時間,法庭對處方的立場有保留,認為處方應將事實鋪排出來,保持中立。
法官最後指,3名長者的覆核申請理據不充分,法庭原不接納,但基於處方支持,法庭惟有接受覆核,法官強調,並非懷疑處方的良好意願,但有些工作到某階段便要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