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釁警長兼推心口 佔鐘男判120小時社服令

20150921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被告何敏聰(右)被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資料圖片)
警方去年10月15日佔領行動期間,在添馬公園及龍和道一帶進行清場行動,36歲無業男子何敏聰被指當晚凌晨2時許沒聽警方勸喻離開現場,更用雙手推向一名警長葉俊邦的心口,之後被控一項襲警罪。他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在東區法院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求情指,他在港大及科大均擁有學位,只想用自己的生活方式生存,所以沒有固定職業,雖然現時居住在民間電台的總部,但不代表他不可以做社會服務令。他又強調,自己並不是流浪漢或露宿者,對犯案亦已有悔意,之後會做奉公守法的人。
案情指,被告事發時無端解開全部恤衫鈕扣,露出胸部挑釁警長並說:「射我吖!」涉事警長稱,其後遭被告用雙手推了心口一下,故大叫「襲警」,並由同袍協助將被告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