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遭廉署控兩罪 香港歷來落鑊的最高官
前特首曾蔭權爵士遭廉署調查案件有驚人發展,在10月7日71歲生日前的曾蔭權,今早抵達廉署總部,被落案起訴2項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並於今午2時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曾蔭權毋須答辯,獲准以10萬港元保釋,案件押後至下月13日,以待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高院原訟法庭審訊。曾蔭權成為了香港開埠以來被檢控的最高官員。
曾蔭權於下午近2時抵達東區法院應訊,下午2時30分正式開庭,曾蔭權入庭後沒有向官鞠躬,緊握雙手,表情呆滯。
法官宣讀第一及第二項控罪後,曾蔭權均以英語回應 I understand(我明白)。法官指出,若被告認罪,將交付高院判刑,問曾蔭權是否明白,曾答明白。曾蔭權在庭上表情緊張,有時將手放腿,有時手握答辯枱旁的扶手。法官批准曾蔭權以現金10萬元保釋外出。案件押後至下月13日再訊,稍後將轉介高院審訊。
曾蔭權面對的兩項控罪均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涉嫌違反《普通法》。首項控罪指曾蔭權涉於2010年11月2日至12年1月20日期間,身任特首,在行會商討及批准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其後易名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多項申請期間,無向行會申報他正與香港數碼廣播的大股東黃楚標商議租賃深圳東海花園物業一事,以及於2010年11月向黃楚標的公司所支付一筆80萬元人民幣的款項。
第二項控罪指曾蔭權涉嫌於約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期間,身任特首,建議將建築師何周禮轉交考慮根據香港授勳及嘉獎制度予以提名時,無向特首辦秘書長、發展局和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披露何周禮獲聘為其租賃的深圳東海花園物業進行室內設計。
今早約10時12分警方要員保護組(G4)一架車輛駛經廉署總部外,車速緩慢,車上1名保鑣隔着車窗拍照,疑是為曾蔭權「探路」。而大批記者亦「聞風而至」,一早就到北角廉政公署總部守候,廉署保安亦嚴陣以待,在停車場及正門等出入口看守,現場氣氛緊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