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涉誤用螯合療法 兩項失德停牌獲緩刑

2015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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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觀禮被指錯誤向無重金屬中毒的女病人使用螯合療法,今日被裁定兩項專業失德成立。(黃嘉儀攝)
兒科專科醫生林觀禮被指於2006年10月至11月間,錯誤向無重金屬中毒的女病人使用螯合療法,並處方兩種用作排毒的有毒螯合劑,以及可致肝中毒的藥物,涉及5項專業失德。醫務委員會今日繼續聆訊,雙方進行結案陳詞,醫委會最終裁定林觀禮其中2項專業失德成立,就其中1項專業失德判停牌12個月,另1項則判停牌9個月,同期執行,但緩刑3年。
控方律師指出,林觀禮存心誤導女病人重金屬中毒,例如沒有向病人查問食魚的種類,已假定病人水銀中毒;林在為病人檢測體內重金屬含量的尿液測試前,先注射刺激劑,控方質疑注射刺激劑後的測試並不可靠,而且醫學界並無統一準則來判斷測試結果是否合格,一切只是根據林觀禮的臨床經驗。控方又指,林早前作供時立場矛盾,故認為林的5項專業失德成立。
辯方則多次強調,林觀禮是「斷錯症」(wrong diagnosis),非刻意誤導女病人重金屬中毒,至於被指不適當地處方維他命、礦物等藥物治療病人濕疹一項,辯方指目的是增強患者抵抗力,做法無問題。
醫委會多次在判詞提到,接納控方專家證人的說法,包括取尿液樣本檢驗體內重金屬有否超標,要先設立對照樣本才可比較體內重金屬含量變化,質疑林觀禮的測試方法有錯及誤導,僅裁定2項專業失德成立,包括錯誤向無重金屬中毒的女病人使用螯合療法及令女病人誤以為自己重金屬水平過高。
至於其餘3項控罪,當中處方兩種有毒螯合劑EDTA及DMSA的指控,因醫委會認為與其中1項控罪內容重疊,不予處理;至於為病人不必要地處方抗真菌藥,以及不必要為病人處方維他命、礦物質和保健食品治療濕疹2項指控,則不成立。
辯方向醫委會呈上多封病人及醫生的求情信,指林觀禮是關顧病人的醫生。醫委會商討罰則後宣判,就林觀禮其中1項失德判停牌12個月,另1項則判停牌9個月,同期執行,但緩刑3年。林觀禮聞判後表示對裁決「冇乜感受」。對於被指誤導女病人重金屬中毒,他表示「其實都冇得反駁」。
醫委會暫代主席麥列菲菲退庭後指出,小組達成一致裁決,因林觀禮在過去12年間已為7萬人次進行螯合治療,要確保日後病人治療時的安全,緩刑條件特別要求林觀禮須接受醫委會委任的醫生查核,每6個月可檢視其醫療紀錄及使用藥物等,並由該名醫生每6個月向醫委會提交報告。
此外,對於食衞局局長高永文指政府明年上半年提交改革醫委會的報告和建議,麥列菲菲表示,要視乎改革草案如何,才可作評論。她指,等改革醫委會等了十幾年,但一直未有下一步,對此表示失望及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