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翻譯員伴讀 聾人轟職訓機構剝奪學習機會

201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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聾人都以手語溝通,在學習上更需要手語傳譯。(資料圖片)
聾人支援中心「龍耳」在10月至11月調查15間職業培訓機構,當中有12間為僱員培訓中心轄下機構,發現只有3間容許聾人帶手語翻譯員伴讀,其餘拒絕聾人報讀,或要求聾人為手語翻譯員支付同等學費,當中包括工聯會及仁愛堂,有機構指一個人入課室,就要多付一個人價錢。
「龍耳」就業支援主任盤浩雯指出,調查反映部分機構對手語翻譯員存誤解,未能理解翻譯員對聾人的重要性。她又指,拒絕聾人帶同手語翻譯員,等同剝奪他們平等學習的機會,即違反《殘疾歧視條例》。不過,據盤的了解,聾人即使向平機會投訴,經調解後,投訴往往因機構最終接納投訴人報讀課程而了事,相信投訴只是冰山一角。她認為,長遠而言,政府應加強推廣手語翻譯員的工作性質,讓職訓中心人員及手語翻譯員了解職能,令他們改變思想,「唔會覺得手語翻譯員一齊上堂,就驚佢學埋課程資訊。」
33歲聾人朱小姐去年7月,經電郵報讀善寧會的優化寧養護理證明書,並要求帶手語翻譯員一同上堂,不過職員卻稱中心無此服務,最後只提供一些自修教材,令朱大為激氣。她直斥「有無搞錯」,慨嘆即使打算自費找手語翻譯員傳譯,仍被拒絕,令她對職業培訓機構失去信心,日後亦謝絕報讀其他中心的課程,免得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