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內地婦珠寶展偷龍轉鳳事敗 各囚28個月

2015111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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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探員在展覽會場內調查。(資料圖片)
兩名內地女子包括42歲黃艷明(首被告)及34歲劉秀鑾(次被告),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共一項企圖偷竊罪,各被判囚28個月。
兩名被告在今年6月25日,以他人名義出席在灣仔會展舉行的香港珠寶首飾展覽會,行經一個攤檔時要求職員出示3粒鑽石,首被告取起一粒價值21,500美元(逾16.5萬元)的3.54卡鑽石,趁次被告引開職員注意時,「偷龍轉鳳」換上一粒假鑽石。不過,職員發現鑽石有問題,次被告即將真鑽放回枱上,但假鑽跌在地上,次被告又將假鑽吞下,以圖毀屍滅跡,職員報警處理,次被告被送院,假鑽在其糞便找回。而她們的犯案過程,亦被閉路電視攝下。
首被告求情時表示,原在內地任農夫,結婚後沒有工作,一直被夫家「睇小」,因想獲家姑尊重,故想賺很多錢才犯案,現已知錯及後悔。而次被告亦稱後悔,望獲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