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大橋政改遇挑戰 退休法官轟濫用司法覆核

2015120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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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顯倫(左上)批評有人濫用司法覆核。(資料圖片)
已退休的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列顯倫(Henry Litton)罕有開腔,批評部分港人濫用司法覆核程序,並舉例指東涌老婦朱綺華挑戰港珠澳大橋香港段的環評報告、港大學生會前會長梁麗幗挑戰政改方案第二輪諮詢,以及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反對新增三個免費電視牌照等三宗司法覆核案,三宗申請均針對政府政策,而不屬於非法、濫權或越權,根本沒有值得爭議的地方,惟法庭仍頒布冗長判詞,解釋不接納的理據。
列顯倫下午出席外國記者會午宴,討論香港司法制度的前景。他引用港珠澳大橋的司法覆核案,指大橋工程因案件被迫停工5個月,惟工程最終延誤兩年,造價亦增加88億元;而原本只需簡單解釋的法庭判詞竟長達189段,質疑根本沒有傳媒會完整閱畢判詞。
至於梁麗幗指出特首及政改三人組,誤解人大「831」方案對香港具法律約束力,要求推翻政改第二階段諮詢及重新啟動諮詢程序,列顯倫指梁麗幗在入稟狀中,根本隻字沒有提及特首,批評她提出司法覆核是嘩眾取寵,揶揄梁麗幗「日後可以在履歷表上提及『曾經控告特首』」。
梁麗幗回應指,不認為「控告過特首」值得驕傲,稱絕不會將此放到履歷表上。她稱,中學時已被教導三權分立和互相制衡的概念,司法覆核正是司法機關監察行政機關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