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狠批房署刻意誤導 三年上樓淪假象

201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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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署被批發放公屋的輪候時間誤導公眾。(資料圖片/羅錦鴻攝)
申訴專員公署發表最新一期報告,狠批房屋署發放公屋的輪候時間誤導公眾,只提供籠統的整體平均輪候時間數值,又拒絕申訴署的建議公開更多資訊。報告指出,房署將公屋「一般申請者」平均輪候時間,與獲優先安排的「長者一人申請」一併計算,未能有效反映現實,容易造成誤導及招致投訴,更製造「三年上樓」的假象。
申訴署引述房署的資料顯示,截至去年6月底為止,52%的一般申請者輪候公屋時間超過3年;27%超過4年;7%更超過5年,最長的輪候時間達7年,專員批評房署公布的3年平均輪候時間,不能反映實況。
申訴署批評,房署沒有為第二次及第三次有效編配訂下輪候時間指標。其中有個案雖在3年配屋指標內獲首次編配,但申請人拒絕後,輪候多2年5個月仍未獲第二次編配,先後共輪候近4年。另外,房署擁有一些關鍵的輪候時間因素資料,如選區、家庭人數及預計單位供應量的數據,卻沒有公開。
房署則解釋,輪候時間難以預計,編配受多項因素影響,而該署每月15日更新資料;至於分析報告方面,房署回應指只供房委會討論,過去趨勢不代表將來情況,認為向申請人提供資料反會「幫倒忙」,未必有助申請人作最有利決定。
申訴專員不同意房署的回應,並指有關說法武斷,作為開明問責的政府,應讓市民了解運作,並建議房署按不同類別申請者計算和公布輪候時間;綜合「一般申請者」安置情況,分析報告中有關家庭人數和選區的輪候時間分布及單位供應資料;以及盡可能提供過去一年獲第二及第三次配屋的平均輪候時間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