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叢培崑正式被定罪 下午4時判刑

2015121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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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雲、叢培崑今日正式被定罪。(羅錦鴻、蕭毅攝)
商業電台首席智囊陳志雲被指2009年擔任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期間「秘撈」,未經同意收取11萬多元酬勞,出席無綫播出除夕倒數節目的《志雲飯局》環節,陳與當時助手叢培崑被控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兩人今早在高院被定罪,案件下午4時判刑。
上訴庭早前下令案件交還原審的區院法官潘兆童在今日處理。陳志雲今早由候任港鐵主席馬時亨、藝人王喜、牧師林以諾陪同下抵達高等法院。陳志雲面露笑容,狀似輕鬆。其後他與律師在房中開會。叢培崑則拿着熱飲抵達高等法院,神情嚴肅。
案件開庭後,法官按上訴庭指示正式將二人定罪。控方申請法庭命令陳志雲將涉案11.2萬交還無線,但官質疑案中僱主是否有損失,又想控方先問無綫是否想收回金額。
控方按防止賄賂條例,申請禁止陳志雲受僱於公營機構任董事或經理,期限不超過7年,又指此是條例生效35年來首次作此申請,但法官指本案案情遠較其他貪污舞弊案輕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