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失證件 下周一起可在兩地碼頭辦理
201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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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及澳門居民遺失入境證件後,辦理回境手續的安排獲優化。(資料圖片)
入境事務處今日公布,優化為香港及澳門居民遺失入境證件後,辦理離境手續的新安排將於下周一(11日)起實施。入境處資料顯示,去年每月平均約有50宗香港居民在澳門遺失證件的個案,而澳門居民在香港遺失證件每月則平均約有4宗。
在新安排下,若香港居民在澳門遺失入境時所使用的護照、旅遊證件、身分證明文件,且沒有其他證件可用作離境,可繼續往氹仔北安出入境事務廳大樓,辦理報失證件及申辦《遺失證件聲明書》手續。
下周一,市民亦可直接前往澳門外港碼頭或氹仔客運碼頭辦理有關手續,經核實身分後便可隨即辦理離境手續,此措施將減省市民往不同部門辦理手續的程序,但個案如涉及刑事情況,如證件被盜竊等,則仍須往警務機關報案。
而遺失入境證件的香港居民若已登記使用澳門自助過關服務,有關單位在取得書面同意後,會直接查驗系統核實身分;另如個案需經對方部門核實身分,港澳雙方亦同時同意加快處理有關程序;現時約有150萬名香港居民已登記使用澳門自助過關服務。
同樣地,在新安排下,澳門居民如在香港遺失入境時所使用的護照、旅遊證件、身分證明文件,且沒有其他證件可用作離境,可直接前往香港上環港澳客輪碼頭或尖沙咀中國客運碼頭,一併辦理報失聲明及離境手續。
如有關澳門居民已登記使用香港自助過關服務,在取得有關人士書面同意後,入境處會直接查驗系統核實身分,毋須再經澳門當局核實有關人士身分。實施優化安排後,兩地居民在辦理報失證件及相關出境手續會進一步簡化,處理時間亦會縮短;現時澳門居民已登記使用香港自助過關服務人數約有22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