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間距:標準紛紜 車主無辜受罰

2016011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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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車牌不像自訂車牌般,對英文字母或數字間距有規定,但近年相繼有持傳統車牌的車主因此驗車失敗或遭檢控。
車牌間距雙重標準,車主無辜受罰!根據法例,本港傳統車牌不像自訂車牌般,規定英文字母及數目字的間距;然而,近年卻相繼有持傳統車牌的車主,被指車牌間距不符合規定而驗車失敗或遭檢控。有被指車牌字距過小而「驗車肥佬」的車主,不忿提出上訴並獲平反。有業界人士透露,過去一年曾接觸約30名車主遇上類似情況,部分怕麻煩交罰款了事。香港汽車會表示,應借傳統車牌即將飽和的契機,修訂法例與自訂車牌看齊。立法會議員指,運輸署應盡快堵塞漏洞,避免引起執法混亂。
車主MIKE(化名)上月委託車房到驗車中心為座駕作年檢,但驗車失敗,覆檢文件上列出兩項關於車牌尺寸過小的不合格事項,他向驗車官追問,發現因頭尾車牌的字距過小而「肥佬」。他向車牌製造公司追究,惟對方指其車牌屬傳統車牌,並無間距限制。MIKE在覆檢時向驗車中心提出上訴,最終順利過關。MIKE慨嘆,車牌標準不統一,令車主無辜被罰。
汽車的登記號碼展示方式,須根據《道路交通(車輛登記領牌)規例》附表四「有關展示登記號碼及字條的條文」規定,當中條文限制自訂車牌的英文字母或數字,須與緊接它之前或之後的英文字母或數字的間距為1至3.2厘米;而任何兩個英文字母或兩個數字之間,或一個英文字母與一個數字之間的空位闊度,則介乎5.5至7厘米,惟此規定不適用於自70年代沿用至今的傳統車牌。
「過去一年,我哋都接觸大約30宗個案,都係傳統車牌被指間距唔符合標準。」利萬專業車牌負責人余先生表示,傳統車牌在法例上並沒有間距規定,惟執法者有時會將自訂車牌的規定錯誤套用在傳統車牌上,部分車主不知道或怕麻煩,選擇交告票了事。余認為,車牌規格出現「雙重標準」,除影響駕駛者,執法不公外,業界亦會無所適從。他曾多次向運輸署反映修例的必要性,惟署方未有正面回應。香港汽車會發言人江日雄亦認同,將車牌間距的標準統一,並借傳統車牌即將飽和的契機,一併修訂法例,避免引起混亂。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傳統車牌登記號碼的英文字母及數目字的間距並沒有規定;而自訂登記車牌的英文字母及數目字的間距要求已在《道路交通(車輛登記領牌)規例》附表四中列明。任何人違反法例規定,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千元, 該署現時未有計劃對相關法例作出修訂。
根據警方數字顯示,去年1至11月,與車輛登記號碼相關的違例事項(包括車牌不合規定)的檢控數字為2058宗,較前年的1749宗,上升約一成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