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隧條例8月前不通過 倘交通癱瘓或封隧道
東區海底隧道專營權今年8月7日屆滿,並由政府接管。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羅翠薇今早在立法會東隧法例(修訂)草案委員會會議時表示,若立法會在今屆會期前,仍未通過《2015年東區海底隧道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政府將沒有法律基礎委任專營公司繼續運作東隧,會影響約百名東隧員工生計,亦會令港島北、觀塘及將軍澳的交通惡化,嚴重影響居民生活。她又指,政府不會貿然封閉隧道,但若在不能收費情況下,癱瘓交通致影響安全,屆時或會封閉往東隧的道路。
多名議員關注東隧員工就業情況,以及若果未能在今屆會期通過草案,會否有後備方案,包括現有專營公司能否在無法通過條例下繼續營運。羅翠薇稱政府可暫時以《道路交通條例》管理隧道,不過道路及隧道的性質不同,故以有關條例管理並不理想。她又指,政府早前已就接管東隧的承辦商進行公開招標,預料一兩日內會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