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人存疑點 林淳軒衝公民廣場脫襲擊罪

20160218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林淳軒涉嫌襲擊保安員邱煒強,因認人方面出現疑點,林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林依蘭攝)
促成前年佔領行動的9.26衝擊公民廣場(即政府總部東翼前地)事件中,多名主事者事後陸續遭警方檢控,其中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因涉嫌在當晚爬入公民廣場時,襲擊一名保安員,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在東區法院開審,因認人方面出現疑點,林淳軒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獲當庭釋放兼討回堂費。
林淳軒在庭外表示,因擔心判監曾感忐忑,他多謝親友支持。對於未來仍要面對包括暴動罪等控罪,他稱因今次判決而有信心面對。
涉事保安員邱煒強今早出庭作供指,他當日負責在閘口維持秩序,一大班人想衝入廣場,晚上約10時半,邱在阻止人群期間,伸手捉住一名男子的背包手挽帶,其他人扯開他想協助背包男擺脫,被告是其中一個,被告將其右手拇指反方向拗開,令他因感疼痛而鬆手,他之後望住被告施施然行到旗台下坐下。
邱續指,他事後一直注視襲擊他的男子,視線無離開過,他承認本身不認識被告,向警方投訴遇襲時,以「年約35歲、肥身材、戴眼鏡的男子」來形容被告,並向警方指出被告當時所在位置,其後他被送院檢查,證實右手拇指觸痛,他有四五個月時間無法扭開水樽蓋,影響活動能力。
辯方盤問時指出,當晚情況混亂,人多到似行花市,質疑事主可能認錯人,邱否認辯方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