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頭角三椏村200年祖屋 被指霸官地
2016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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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先生指地契於1907年由殖民地政府簽發,現時卻被指佔用官地,質疑當年政府繪劃地界有誤。
曾先生的家族早於1809年在興建3間祖屋,3間屋並排而建,牆壁相連,由曾氏各房人分別擁有,而曾先生擁有中間1幢,其後於1907年由殖民地政府發出地契,1994年則由曾父轉為曾先生名下。三椏村地點偏遠,無車路直達,家族於上世紀80年代陸續遷離,3間村屋已告荒廢,而曾於80年代亦移居英國。
因原居民可申請豁免差餉,曾於去年10月向民政事務總署提出申請,但卻獲地政署通知其單位部分地方佔用政府土地範圍,要求於2個月內將土地還原,但並排的2間屋卻沒有佔用政府土地。「我祖屋冇改建過,間屋仲早過香港開埠就喺度,最奇係左右2間都冇入官地,點解話中間間屋佔用官地?」曾質疑地界混亂,多次向地政總署查詢卻未有清楚答覆。
地政總署發言人稱,民政事務總署於去年處理曾先生提出差餉豁免的申請時,收到差餉物業估價處的通知,懷疑該村屋部分位置佔用政府土地,遂要求該署跟進。地政總署調查後認為該村屋部分位置超越該土地地界,坐落於毗連的政府土地上,面積約17平方米,民政事務總署遂發信要求曾先生糾正上述情況。
發言人又指,如曾先生對地界持不同意見,可聘請私人土地測量師進行測量和劃定地界,並向地政總署轄下測繪處提交測量報告,供該處審閱。
「百幾年前政府劃地界同登記制度係好粗疏,造成依家好多混亂,沙頭角好多鄉村都出現呢個問題!」當區區議員溫和輝指出,由於百多年前為收取差餉而繪劃地界,但繪劃方式、登記制度粗疏,審理混亂,不少鄉村屋出現登記面積大小與現實不符、毗連單位登記人互相調亂等情況,鑑於此乃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一般無法豁免差餉及重建,部分人會透過法律途徑解決,或依據政府當年所訂之地界重建樓宇,始能獲得豁免差餉等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