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法應用存分歧 次輪諮詢今展開

2016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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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法第二輪諮詢於今日展開,為期6星期。(資料圖片)
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今午討論擬議道歉法,調解督導委員會去年6月已就道歉法作首輪諮詢,但由於委員會認為公眾對就道歉法應否涵蓋道歉的事實陳述,以及法例是否適用於規管法律程序有分歧,委員會決定於今日起就道歉法展開第二輪諮詢,為期6星期,討論上述兩項議題。
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質疑,如道歉法沒有事實基礎,會令人感到並非真誠,因道歉一方如不能伸張正義,反而更不公平,質疑為甚麼要道歉,形容「道歉仲衰過唔道歉」。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稱,若沒有道歉法,涉事者根本不會道歉,更不會出現自我入罪的可能。他表示,美國有研究顯示,對於醫療事故家屬,最重要是道歉,其次是事件真相、希望不再發生事故,第4才是賠償。而當地有醫生很想道歉,但因醫院方及保險公司反對,令醫生出現精神問題。調解督導委員會成員黃國瑛指,立法目的是為了希望道歉人士放開包袱、沒後顧之憂。
委員會又討論調高法援費用,大律師上調五成,指示律師上調兩成五。大律師公會代表彭耀雄指,刑事及民事大律師法援費用差距愈來愈大,近年愈少能幹年輕大律師願意處理刑事法援案件。法律援助署署長鄺寶昌稱,現時處理法援的大律師及律師,分別有88%及90%有超過10年經驗。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羅志康指,法援局已就輔助法援作討論,接近完成,相關檢討報告即將交予政府,屆時政府會再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