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左輪寄港兼家藏70支氣槍 槍癡囚4年
201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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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馬駿景今被判囚4年。(資料圖片)
自小學始已迷戀軍火槍械的男「槍癡」馬駿景,13年因褲袋藏有子彈匣及空彈殼,從深圳灣口岸入境時被捕,警方在其居所搜出30多支氣槍,當中5支火力超過法例規定。
他於保釋期間,被海關揭發他從泰國郵寄一支點38口徑左輪真槍及47發實彈到港,警在其家再搜出40多支氣槍。馬早前於高等法院承認兩項無牌及一項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今被判囚4年。
辯方求情時指,報告顯示被告沒有精神及心理問題,重犯機會為中等。律師指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有意圖使用涉案槍彈作非法用途或在外界使用過,而被告自小已喜愛槍械,並非壞人,現時已給他很大教訓,且感後悔,望法官輕判。
法官亦引述被告的心理報告指被告為人含蓄內向,自我中心,被告過往曾有同類案底但明顯沒有受到教訓,不過報告接納被告把涉案槍彈只作收藏。
法官指此類控罪屬嚴重罪行,一般需判長期監禁以收阻嚇作用,因會對公眾有嚴重危害。就首項控罪涉及的子彈及彈匣,法官接納被告已加安全措施,亦相信他當時只拿出作炫耀之用。第二項控罪涉及家中藏有非法氣槍等,法官指被告在睡房隨處擺放槍支,但接納他有在槍支加安全鎖及在房間鎖好沒帶到街上。
至於第三項控罪,法官認為較為嚴重,因涉及真槍。不過,法官接納被告稱為珍藏及保值而買槍,亦接納被告將改裝手槍至不能使用,但仍不能忽略仍有機會落入不法之徒手中並作非法用途。法官考慮整體量刑後,最終判處被告三罪共判監禁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