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涉非法集結帶頭衝擊 胡椒叔叔脫兩罪
有「胡椒叔叔」稱號之中年的士司機張逑,前年佔領行動首天,在金鐘政府總部外涉嫌帶頭衝擊警方鐵馬;又在佔旺清場之後,涉嫌在旺角街頭非法管有鎅刀,因而被控非法集結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兩罪,他早前被裁定表證成立,不過被告張逑今日於觀塘法院被裁定兩罪不成立。
被告張逑被控於2014年9月28日在政總外非法集結,另被控於同年11月29日在旺角管有鎅刀。他早前自辯時聲稱,928當日只是想呼籲示威者克制,持有鎅刀亦有合法用途。
裁判官裁決時指出,涉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物的控罪中,控方主要依賴警員對被告作出的招認口供,即被告曾指鎅刀用於剪斷鐵馬索帶,但該招認部分的記事冊上並無被告簽署,警員在庭上亦不能解釋,存在疑點。另一罪涉及參與非法集會,裁判官根據現場影片,認為被告當時只是叫示威群眾不要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