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夢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囚18個月即時入獄

2016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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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夢熊(中)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囚18個月。(羅錦鴻攝)
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接受廉署調查期間,涉嫌去信特首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要挾他們中止相關調查,劉因而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主審法官姚勳智今早裁定劉夢熊罪成,他被判囚18個月,即時入獄。
法官指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屬嚴重罪行,慣常需判即時監禁,本案嚴重之處在於發信對象是特區政府及執法部門最高層的首長,劉夢熊利用他與特首梁振英的關係,尋求終止廉署對他的調查,其行為嚴重影響司法程序的公正及公眾對司法的信心。
法官指以本案案情,本來可以判監兩年或以上,但考慮他曾參與慈善捐獻,而案件拖延三年才正式開審已對他造成壓力,最終決定判他監禁18個月
劉夢熊在上午9時許抵達區院,並引用「戊戌六君子」之一譚嗣同的《獄中題壁》詩句「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崑崙 」,形容自己現在心情坦然,並不緊張。而劉的胞弟、女兒及女友均有到庭。劉夢熊在等候判刑的休庭期間,心情亦顯得緊張。
本案去年10月在區院預審,到上月7日開審。劉夢熊因牽涉與上市公司東方明珠石油有關案件,於2013年1月8日被廉署調查及拘捕,翌日傍晚,被告指示他當時秘書朱雙利,分別向梁振英及白韞六發出2封內容相近的電郵,劉在電郵中堅稱無辜,促請梁「同白韞六專員打招呼,請他(白)的手下慎之又慎。」劉又稱,若未有緊急制止廉署調查,將引爆政治炸彈。劉因而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