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自製武器貼文 律師警告貼文都犯罪
近年網絡上頻頻出現「以武抗爭」的反政府示威行,強調必須以武力行為作出反抗,今年農曆新年在旺角發生的暴動事件,除了有示威者以磚頭作武器外,更焚燒垃圾桶,企圖阻截警方行動。社交媒體facebook兩個名為「香港獨立軍」和「香港共和軍」的專頁,近日就發表多篇貼文,內裏列出多種介紹和製作武器的文章,包括炸彈、汽油燃燒彈、化學武器等。
該兩個專頁「香港獨立軍」和「香港共和軍」,分別介紹雞尾酒炸彈(Molotov cocktail)製作方法,並形容此武器為「極權政府的剋星武器之一」。
除了炸彈外,專頁亦教授如何自製「化學武器」;就算強如「石灰炸彈」亦有製作指引,內裏還藏有鋼珠,強調是「大殺傷力秘方」、「足以炸毀建築物的玻璃窗和門,甚至汽車」。除了自製武器外,專頁亦指能夠購買射程達100米的彈弓,又指出「50米內能射爆玻璃窗」。
警方發言人表示,會跟進及了解事件。警方提醒市民,互聯網世界不是一個無法可依的虛擬世界,根據香港現行的法例,大部分針對現實世界的法例,均適用於互聯網世界,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在網上教授製造炸彈的方法,若未有採取實際行動,會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最高刑罰為監禁5年;但若網上有人看見並相約一起製造,便可能被控管有爆炸品或製造爆炸品,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