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5社福機構開刀 廣田商場收額外管理費
201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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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文投資」購入廣田商場後,被揭向5間非牟利社福機構徵收額外管理費。(蘇文傑攝)
領展去年標售柴灣峰華邨商舖及停車場、粉嶺嘉福商場、藍田廣田商場、屯門兆安苑商舖及停車場及香港仔田灣商場,套現約17億元。其中「友文投資」購入的廣田商場,被揭向5間非牟利社福機構「開刀」,徵收優惠租金外的一筆管理費。房委會指,已發信提醒「友文投資」只可向有關機構收取優惠租金。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亦開腔稱,社福機構對社區很重要,冀釐清事件。
據了解,5間位於廣田商場二樓的社福機構去年陸續收到信件通知,今年4月起的新租約,除原有每呎5.1元的優惠租金及差餉地租外,還需付每呎4.3元的管理費,相等於加租近85%,但商場需把一定比例舖位出租予非牟利社福機構,若今次迫走有關機構,新承租者亦需為非牟利社福機構。
房委會回覆東網查詢指,與領展買賣契約中的限制性契諾規定,若干指定商業舖位的業主(包括領展及任何其後的業權繼承人),必須繼續以優惠租金出租該些指定商業舖位,予由教育局、社會福利署、醫院管理局或衞生署提名的非牟利機構營運有關福利設施。
房屋署發言人回應稱,已發信提醒廣田商場的新業主「友文投資」,只可向有關機構收取優惠租金,不得收取管理費或其他費用,該署將視乎新業主的回應,以決定是否採取進一步跟進措施。
領展表示,廣田商場出售時,新物業買家已在轉讓契約承諾遵守相關樓面面積須以優惠租金租予非牟利機構,並進一步直接給予房委會承諾,遵守以優惠租金租予非牟利機構的相關條款。該承諾與領展當年購入資產時跟房委會所簽訂的條款相若。至於以優惠租金租予非牟利機構的舖位,租金已包含管理費,如舖位位於設有中央冷氣的商場,商戶則須繳交冷氣費。
「友文投資」職員指負責人不在港,不能評論事件。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指,藍田興田邨停車場車位早前被拆售炒高至96萬元,連同今次事件反映拆售商場及停車場的反效果,房委會應介入了解。勞福局局長張建宗說,暫時未收到求助個案,社會福利署正與房屋署接觸表達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