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君兒綁架案 眾被告推諉事後才知綁架

201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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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事後起回部分款項及首飾,各被告(下圖)均向法庭要求從輕發落。(資料圖片/互聯網)
羅君兒綁架案上午休庭前,8名被告均向法庭要求從輕發落,多人都表示事後才知有同謀會綁架。而被告的辯護律師亦已進行陳詞,其中被告王譽錕的律師,多次質疑此案在內地審訊的合法性,又提出多項對證人及證供的疑點。
王譽錕的律師於陳詞時,多番質疑內地是次審判的正當性,提出案件發生於香港,深圳警方應只為協助香港警方調查,但如今竟成為主審角色,強調此舉違反重複審判原則。該律師舉例指,涉案的另一疑犯鄭興旺在香港落網後,要等到2017年才有判決結果,而內地現時就已進行審判,萬一深港兩地最終就此案判刑懸殊,便對庭上8名被告造成嚴重不公。
該律師也質疑多名涉案關鍵證人,如羅君兒男友人、羅君兒父親羅家駒均沒有口供,而羅家駒的口供就由羅君兒母親伍順儀闡述,認為難以絕對正確。律師又認為羅君兒口供指其男友人被綑綁,但沒有該男友人的口供,「如何肯定他被綁?」
另外,王譽錕的律師又指羅君兒在確認被竊珠寶時,稱其不清楚數目,故改由其母確認。對於涉案的珠寶可信性,他質疑會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