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財會:免遣返聲請人覆核申法援飆1.4倍

201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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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由免遣返聲請人提出的司法覆核法援申請,較前年大增接近1.4倍。(資料圖片)
南亞假難民濫用酷刑等免遣返聲請留港,為香港帶來沉重開支。根據法律援助署就2016至17財政年度開支預算,向立法會財委會提交的文件顯示,去年全年涉及司法覆核案件的法律援助申請當中,超過一半是由免遣返聲請人提出,而這些由聲請人提出的司法覆核法援申請,更較前年大增接近1.4倍!
根據法援署數字,2015年內,免遣返聲請人就與其聲請有關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的法律援助申請有共278宗,較2014年的117宗大增137.6%,而今年截至2月底則有13宗。另外,聲請人提出司法覆核法援申請,2015年獲批出的法援證書數目為80宗,亦較2014年的63宗增加27%;今年截至2月底則批出2宗。
據法援署提交立法會的另一份答覆可見,去年全年,涉及司法覆核案件的法律援助申請總數為500宗,與上述數字比對,可見司法覆核法援申請當中,55.6%是由聲請人提出。事實上,去年批出司法覆核法援申請獲批法援證書的總數亦只有107宗,亦即當中74.8%獲批個案,牽涉聲請人。
被問到整體而言有否出現欺騙法援的情況時,法援署就指,在2013至15年,有81宗法援個案,法援署認為有關申請人或受助人以欺騙獲得或企圖獲得法律援助,已將個案轉交警方調查及跟進,但該等個案並不牽涉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