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 蘇平治指內部調查問卷交警方不當

201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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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平治表示,將內部調查資料交警方,會對他造成不公平。(羅錦鴻攝)
在2012年十‧一發生的南丫海難釀成39人死亡、92人受傷慘劇,58歲海事處助理處長(航運政策)蘇平治,涉於07年4月至13年3月期間身為首席驗船主任,指示下屬不需執行客船需有足夠救生衣的新例,被控藉公職人員失當罪,案件今在區院開審;法庭率先處理有關被告於13年在運房局內部調查中,接受會面時及問卷調查中所回應的資料,能否呈堂進行案中案聆訊。
辯方表示,蘇平治曾於2013年8至9月接受運房局的內部調查,曾填寫問卷及進行錄音會面,後來局方在未知會下,便將被告的問卷答案及會面謄本交予警方,認為對被告造成不公。
當時參與該調查的總行政主任黃暢生供稱,接見被告前雖然已從當時的海事處處長廖漢波及其副處長口中,得知被告已向上級招認,曾下達不執行救生衣新例的指令,但強調會重新獨立調查,接見全部涉事職員以取得資料。
惟辯方質疑,當時向各受查人士只強調調查或會引致內部紀律程序,但未曾明確提及若發現有刑事成分會轉交執法部門處理。黃暢生解釋,在問卷及會面時已向職員表明要想清楚如何回答,在錄音會面前更特別提醒各人有保持緘默權利。
辯方下午繼續盤問黃暢生,指在問卷調查及會面中,都有提醒說調查資料或屬機密未得許可不得公開或作其他用途,但字眼誤導,令人以為局方不會將被告所提供資料作其他用途。黃回應指,不覺得有誤導成份,又指被告在會面中承認曾下達暫緩執行救生衣新例的指令,並同意有關回應雖或構成刑事成份,但當時未有想過要對被告施以警誡,而政府的一貫做法,若發現同事或涉刑事,便須向相關執法部門通報。
另外,有份會見被告的另一高級行政主任陳樂思則供稱,在會面中被告曾承認發出過「暫不執行」救生衣法例的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