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教技巧摸4女童胸肚 長笛家陳國超監31月

201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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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日在區院被判囚31個月。(資料圖片)
香港小交響樂團前首席長笛樂手陳國超,私人教授4名小學女生唱奏長笛時,多番藉詞傳授運氣技巧伸手入她們衣服內摸胸摸肚,更曾捉着其中一人的手伸入自己褲內。陳早前承認7項非禮及1項向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今日(22日)被判監31個月。按心理專家評估,陳對青春期前女童有孌童傾向,還歸咎各女生衣着挑逗,而這源於陳與妻性生活不如意。陳對回流後未能重拾演奏家位置,要淪為樂器導師感到鬱鬱不得志,亦是其自信心低落原因。
現年56歲被告陳國超,被心理專家形容為自我保護意識強,盡力要向人表現好的一面。惟專家亦發現,他接受不了不能再當回演奏家引致自信心低落。另外,被告亦有歪曲性取向及偏離性觀念問題,源於他與妻性生活不如意,近年性慾都得不到滿足。
在被告心目中,他以為侵犯學生一事不會被揭發而毋須承擔後果,故一而再從中尋求興奮刺激,還反過來怪責女童們衣着挑逗亦不聽話。專家認為被告有孌童傾向,評估他有中等重犯機會,須接受輔導以糾正性觀念及挽救婚姻。
至於4名受害女童,只有3人願意接受心理專家評估,其中有人要接受輔導。年紀最少的Y除失望憤怒外,心理狀態相對良好,還懂事說揭發被告惡行是為免再有其他人受害。相反她的姊姊就仍然易發脾氣,甚至自我懷疑掙扎是否應該舉報被告,擔心會遭報復。另一名14歲事主則因事件對老師的信任被粉碎感失望,但未見有情緒困擾。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身為4名女童的老師,在學校內在課堂上對她們侵犯,是違反誠信。控罪發生在2年7個月間,有受害人更被侵犯超過一次,但考慮到他過往在音樂界的貢獻,且認罪免卻各受害人出庭覆述不快經歷,故給予酌量減刑。
去年9月12歲女童Y率先向老師投訴遭被告非禮,其姊原來在前2年間亦有多次相同經歷,兩姐妹的母親遂質問被告並報警處理。警方調查後並揭發還有另外2名分別12及14歲受害人,均是被告的長笛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