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遭男友強姦逼肛交 22歲女稱因想分手

201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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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梁寶欣今日在東區法院,承認妨礙司法公正。(鄭創詩攝)
22歲女子梁寶欣涉虛報遭男友強姦,以及男友未得她同意下與她肛交,她今日在東區法院承認妨礙司法公正,押後至6月7日判刑,以候其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她獲准保釋。
案情指,被告去年10月20日凌晨時分報警,警方在一棟樓的梯間找到她,當時她全身赤裸,並聲稱遭男友恐嚇,警方之後在同一棟樓某單位找到被告男友,對方當時保持沉默。被告被送至東區醫院接受治療後,曾向女警指遭強姦及肛交,警方調查後拘捕被告男友,他由10月22日至11月17日期間一直還押。
不過,被告在錄取口供時,卻自爆講大話,指男友對她不好,她因為想分手故作故仔。被告男友最終獲撤控未經同意下作出肛交及強姦兩罪。
辯方求情指,被告初犯,2000年由內地來港定居,案發前任文員,現時無業,與家人同住,父親已過身,因想與男友分手,但對方不肯,所以才會作故仔犯案。辯方又透露,被告有向精神科求診,有自殺傾向,現時已感後悔,知道自己犯錯。
裁判官指,被告控罪十分嚴重,批評她為自己的目的而利用司法系統,形容行為不負責任,令到被指控的人可能面對很大後果,但考慮她年輕、認罪及初犯,相信她可能有精神問題,遂先索取報告再作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