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恐嚇兄唱衰染愛滋囚4周獲緩 官責愚蠢

201605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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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溢超承認4項刑事恐嚇罪,今在觀塘法院被判入獄4星期,緩刑18個月。(資料圖片)
37歲前男銷售員李溢超涉恐嚇兄長,並聲言唱衰對方染愛滋,他早前承認4項刑事恐嚇罪,今日在觀塘法院被判入獄4星期,緩刑18個月。法官引述感化報告指,被告自我中心,不成熟及衝動,考慮他初犯認罪,本案只是家庭糾紛,被告小事化大及愚蠢犯案,決定判緩刑。
案情指,被告李溢超因不滿已搬離家的兄長沒有再繳交寬頻上網費,導致家中寬頻上網被取消,在數月內連發4次訊息予兄長出言恐嚇,不但聲言要把兄長的身份證及信用卡號碼放上社交網絡及論壇,更揚言要把寫有兄長有愛滋的信件傳真到兄長公司,欲令兄長感到尷尬而「補水」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