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消息:上訴輔助服務徵稅 星際終極敗訴

201606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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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終審法院裁定,星際酒店必須為輔助服務繳納稅款。(資料圖片)
澳門星際酒店早前提出上訴,不滿部分服務被徵收旅遊稅。終審法院裁定,五星級酒店的主要服務是住宿和膳食,輔助服務除了通訊和洗衣外,其他的服務費用均需繳納旅遊稅。
星際酒店不滿被稅務當局於2010年徵收約230萬澳門元的旅遊稅,認為服務早在2006年已開始提供,質疑稅務當局更改對旅遊稅規章的解釋,違反善意原則,而當中徵稅的項目包括出售船票機票、停車場、出租設備及出售用品等。
終審法院卻稱,當局只要認為之前對法律的解釋不合法,便可更改解釋,即使更改不利於納稅人,納稅人亦不能主張維持之前違法情況的權利。另外,在自由裁量行為範圍內,行政當局基於良好行政或情勢變遷的理由,可排除適用先例原則,但須先行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