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多名高官行會成員曾捲買賣物業醜聞

201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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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有多名高官曾捲入買賣物業醜聞。(資料圖片)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劉怡翔,被揭6年前涉金管局樓市辣招公布前偷步買樓少付162萬首期,疑有利益衝突之嫌。事實上,過去多年亦有不少高官及行政會議成員捲入買賣物業醜聞,最近1宗是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與前高官、現職機場管理局企業發展執行總監的馮永業,在本年4月初被揭發「離奇樓換樓」醜聞,指她涉嫌與富商有換樓交易,以低於市價交換單位,涉嫌利益衝突及利益輸送,廉署已就此展開調查。其實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收受地產商巨額利益,當中免租居於地產商物業禮頓山的單位亦涉及利益衝突,而許在前年底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其他多項控罪,被囚7年半。
管治班子被指涉及利益衝突惹起軒然大波早有前科,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於2003年被揭發在預算案公布大幅調高汽車首次登記稅前偷步買車,省回19萬港元稅款,雖逃過立法會不信任動議及避過律政司檢控,但他最終抵不住輿論壓力決定請辭。
涉及物業醜聞的前高官,較為哄動是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與路政署前助理署長曾景文,被揭在20多年前互租對方代自己持有的住宅單位,涉騙取政府租金津貼57萬港元,兩人因而被控串謀騙等罪。他們先後被區域法院及高院上訴庭裁定罪成,案件至本年初峰迴路轉,兩人上訴至終審法院扭轉敗局,獲終極翻案撤銷定罪。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在2012年7月甫上任,即被揭發於1994和1995年間任董事的景捷發展有限公司,購入多間大角咀「劏房」謀利,涉嫌違反《建築物條例》。他事後澄清公司屬於任股東的太太,被外界質疑他有誠信問題。及後在政府公布發展新界東北計劃,更捲入囤地風波,被質疑有利益輸送。
地政總署助理署長林嘉芬在2014年被指與丈夫聯名,在其管理範圍內的錦田購入1幅8萬平方呎土地,再向城規會申請擴大樓面上限,及後有人向廉署舉報,質疑她涉嫌利用政府機密資料捷足先登謀取利益,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防止利益衝突守則》,涉嫌公職人員行為不當,最後廉署指案件已終止調查,不作起訴。
前行會成員林奮強於2012年被指放售多個物業套現,作家庭開支,惹起利益衝突爭議,皆因政府在同年10月26日後宣布加強壓抑樓市措施。他事後表明對新措施毫不知情,行會發言人亦指他當時沒參與新措施的討論。林於2013年8月1日自行辭任行會成員。
另一名前行會成員劉皇發,在2010年被爆出涉嫌漏報買樓利益及「摸貨」圖利。他其後回應,把涉嫌「摸貨」圖利的指控歸咎兒子劉業強,並強調行會成員冇「摸貨」,「摸貨」的僅是他兒子,又指兒子「呃咗我」。
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則於2007年競逐立法會港島區補選時,被揭於1993年時任布政司時,購入玫瑰新邨1個豪宅單位,獲恒生銀行給予「十成按揭」優惠,被質疑以權謀私及是否觸犯防止賄賂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