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假律師行詐騙案 受害者不止一人

201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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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員從檢走的文件中,發現有其他受害人資料。(馮裕亨攝)
警方昨日(7月25日)接獲一名63歲男受害人報案,指在五月上旬接獲一名自稱貸款中介公司職員的女子來電,表示可協助受害人把物業抵押,借取大筆款項。其後騙徒訛稱會為受害人爭取更低息貸款,把受害人帶到中區皇后大道中59至65號一間公司簽署文件和合約,並要求他開出一張88萬1千元的支票,抬頭為該公司一名職員。該支票被兌現後,男受害人懷疑該位於中區的公司並未有向相關機構註冊登記,擔心受騙。
中區警區重案組探員接手調查案件,昨日到該位於皇后大道中59至65號的辦公室搜查,檢獲一批文件及電腦。案件列作串謀訛騙,暫未有人被捕。在檢獲的文件中,探員亦發現涉及其他受害人的資料,警方將聯絡有關事主,並繼續深入調查。如市民懷疑在本案件中受騙,請致電與中區警區重案組第一隊聯絡。
警方呼籲,市民在簽訂有關合約時要留意條款內容,切勿開出支票或將金錢交予未確定身份之人士或公司。中介公司不會在借貸過程中向借貸人收取保證金,律師事務所亦不會要求受害人開出抬頭為公司職員的支票,以個人名義收取客戶的金錢。警方非常重視不法中介公司的違法行為,並將繼續打擊相關罪行。
另外,香港律師會早前亦已報案,指懷疑該位於中區的公司未有向該機構註冊登記。香港律師會會長蘇紹聰指:「所有在港執業之律師,必須向香港律師會申請執業並受到監管,以確保其服務達到一定專業水平,而公眾人士使用其服務時,將受到一定保障。海外律師亦受相關規例限制。任何人故意冒充律師,可構成犯罪行為。律師會已將事件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