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遏校園播獨 教師鼓吹港獨或遭取消註冊

20160814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最近有本土派鼓吹將港獨思想帶入校園(左);教育局(右)稱教師若鼓吹港獨或遭取消註冊資格。(資料圖片)
港獨問題愈演愈烈,最近就有本土派組織打着支持港獨思想進入校園的旗號,而對於「播獨」言論,身為教師的教協副會長張銳輝竟稱要尊重學生自主,學校不應設立思考及討論禁區,言論引起社會嘩然!教育局今回覆查詢時,首次提及如有教師在校園鼓吹港獨思想,須承擔相關責任和後果,最嚴重可被當局取消註冊教師資格。
教育局指,根據《教育條例》第279章,每間學校由其校董會管理,校董會作為學校教職員的僱主,須負責管理員工的工作表現,因此應向教職員清楚說明校方對其行為操守及工作表現的期望,並制訂清晰的機制及程序去處理表現未符期望的教師。如教師涉及違法或失德行為,最嚴重可取消其註冊教師資格,如教師在校內鼓吹「港獨」思想,須承擔相關責任和後果。
當局強調港府對港獨的立場非常明確,任何港獨主張或活動不應在校園出現。校董會應提醒教師,不能以任何形式宣揚港獨主張或活動。在討論相關議題時,應以《基本法》為基礎,不應有任何政治灌輸的成分。當局相信教師都會理解《基本法》的重要性和港府反對港獨的法理基礎;如有個別教師鼓吹港獨,校董會可按事件性質和嚴重程度,作出適當跟進。
局方續指,教師應以學生的教育為大前提,引領學生了解《基本法》作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性文件的重要性,讓學生準確認識《基本法》及「一國兩制」概念,並清楚明白港獨不符合香港在《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亦與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相牴觸。
教師的職責是教育學生,言論和行為應合乎專業操守和社會期望。如教師涉及違法或失德行為,教育局會按照一貫機制,檢討有關教師的教員註冊資格。教育局會按事件性質、嚴重性、法庭裁決及紀錄或調查結果,向有關教師發出勸喻信、警告信或譴責信、取消或拒絕其註冊教師的資格。